为加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临沂市罗庄区通过公开调研、公开论证和公开程序,了解群众需求,明确定价权限,科学制定价格,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维护供水和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是公开调研,摸清底子,了解群众需求。为确保水价定价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先后10余次走访相关街镇群众、相关部门了解基本情况,向6个街镇下发《罗庄区农村集中供水价格情况调查问卷》60份,重点调研居民生活用水建设、管理、价格、优惠政策、污水处理、意见建议等几个方面情况。

二是公开论证,吃透政策,明确定价权限。先后8次到市发改委请示相关领导、专家,确定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制定由各县、区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明确了定价权。同时,罗庄区发改局与市辖各区发改部门多次座谈沟通,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及时反馈公开调研情况至相关部门,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20余条,确定了由7个部门联合发文公布罗庄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机制。

三是公开程序,严格听证,科学制定价格。根据定价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成本核算,完成价格调查和有关部门、街镇意见的征集;召开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确定了罗庄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共有27人参加,其中消费者代表13人,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12人,专家学者1人,经营者1人;制作了《罗庄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明白纸》、政策的简明解读和媒体解读,均在区政府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