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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严守“三关”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质效

今年以来,郯城县坚决落实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质效,推动政府治理体系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严守“质量关”,做到广纳民意。坚持开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文件,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论证,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建议,做到不仅广泛地“听”,而且认真地“取”,有效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是严守“公开关”,做到有文必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规范性文件专栏,及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切实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统一发布。建立统一数据库,列明规范性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阅览、查询、检索、下载的便捷程度和使用体验。

三是严守“清理关”,做到有错必纠。根据上位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建立常态化评估清理制度,全面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等。同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确保数据内容准确、公众查询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