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郯城县应急管理局在做好常规动作的同时,充分借力政务公开力量,通过“政务公开+安全生产”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和宣教手段,不断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政务公开+安全宣传”。充分利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根据季节特点宣传相关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宣贯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拓展安全生产工作宣传途径,提升公众安全生产认知了解。截至目前,电视、广播新闻报道4000余条次,新媒体宣传点击观看40余万人次,公益广告、信息发送6万余条,为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二是“政务公开+企业监管”。创新企业监管新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重视宣传教育引导。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相结合,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参照市局“轻微违法行为首查不罚情形”,对在检查中首次发现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非高危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标准,指导企业整改。积极转发《临沂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整改指南》到各乡镇辖区企业,方便生产经营单位对照进行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此外,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为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对照监管事项检查单,做到应覆盖尽覆盖,确保检查单覆盖率100%。
三是“政务公开+最多跑一次”。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等事项申报材料,压缩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同时,打造线下线上“全程互动互补”,建立预警提醒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审批、监管、执法全流程无缝隙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