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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统计局“四举措”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河东区统计局通过“四举措”聚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完善制度,规范公开流程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河东区统计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等。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整改”的程序审核公开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成立区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岗位职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丰富公开内容

加强信息发布和解读力度,及时对国家、省、市、区出台的统计数据资源领域和政务服务领域相关政策进行解读,重点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统计数据以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月度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内容在政府网站数据栏目中及时发布。拓宽数据解读内容,通过图片、数据图解等多种方式积极解读统计数据和统计政策文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区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统计“公开”力量。

三、加强监督,确保公开实效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其次是积极接受外部监督,利用重大时间节点,借助开展社区双报到、统计开放日、统计法进社区、12.4普法宣传日等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引导社会大众更好的了解统计、认识统计,增强统计工作的知晓度,提升统计部门社会影响力。

四、强化职能,保障公开服务

坚持用好政府网站“统计数据”专栏,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并结合数据发布做好相关解读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准确把握和认识数据变化,使得社会公众能够足不出户就能查询、获取所需的统计数据,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不断提升统计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