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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关于王先生反映的兰山区临西八路与大山路交汇处小官路社区门口占道经营卖水果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兰山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兰山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兰山街道城市管理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及时对占道经营的铁皮屋进行了清理。4月18日,我局联合市电视台《马上就办》栏目对该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目前,该占道经营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兰山城市管理局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满意。

二、关于刘先生反映的兰山区清泉小区C30别墅东边邻居私自拉院墙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兰山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兰山区城市管理局联合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中队进行了现场查处,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当事人表示积极配合,目前,该院墙已拆除。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满意。

三、关于李先生反映的沂南县永兴路联通公司门口很多商户占道经营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沂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李先生所反映的问题位于县城永兴路东段北侧,占道经营的店铺分别为孙景杰的城关供销超市和沂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2年9月设立的李兰方、刘洪亮、吴玉有等3个临时便民摊点。针对李先生反映的情况,沂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了座谈会,发放了《关于集中整治店外经营流动摊点的通告》,并与占道商铺业主孙景杰签订了《文明经营承诺书》。同时,组织人员对占道的四角棚进行了拆除,并依法扣押了城关供销超市占道经营的物品。目前,该超市已规范经营。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沂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严格管理标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占道经营现象不反弹。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满意。

四、关于肖先生反映的沂南县牛棚被城市管理人员拆除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沂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肖某,男, 40岁,回族,其在未取得土地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05年3月非法占用本村集体土地800平方米,建设牛栏30间、仓库8间、住房4间及院落1处,属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2016年,沂南县实施重点项目“百日会战”。为推动医药健康产业园项目建设,项目指挥部对园区内所有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户进行专项清理,肖某的牛棚也在此清理范围内。期间,项目指挥部、界湖街道工作组、管理区和村居多次与其进行沟通、协商,但肖某拒不拆除,无理要价,始终无法达成协议,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整体推进。2016年8月9日,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对肖某非法占地建设房屋及院落一案立案调查,8月19日依法定程序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沂国土资罚〔2016〕第227号),责令其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村集体,同时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2016年12月27日,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向肖某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但当事人一直未拆除。2016年12月31日,界湖街道联合国土、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集中拆除行动,对肖某的牛棚进行了强制拆除。目前,界湖街道及其所在村居大成庄村两委正积极与其对接,协商有关补偿事宜。

经与反映人多次联系,详细说明情况,反映人表示理解。

五、关于谭先生反映的北城新区二小沂龙湾小区北侧暖气换热站通道被一家洗车场占用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北城新区二大队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经现场勘验,北城新区沂龙湾小区和临沂第二实验小学沂龙湾校区之间有一块空闲场地,被该洗车场临时租用,用于洗车经营。该洗车场北侧有一条专用通道通向暖气换热站,每天都有车辆顺畅进出,不存在换热站通道被占用问题。执法人员要求洗车场业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经营,严禁污染周边环境卫生。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

六、关于张先生反映的蒙阴县蒙阴镇仲城居委电气化小区很多居民在二层上加盖三层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蒙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2000年,蒙阴县蒙阴镇黄沟社区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了85套二层小楼。2008年,小区内部分居民在二层楼上面建设了铝合金式小阁楼,用于隔热和防水。对此,蒙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违建户下达了书面通知,并积极和反映人张先生沟通,讲明市、县两级违建治理的相关政策要求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蒙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临沂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意见》的要求,针对该处房屋加盖问题,从严查处,该拆除的拆除、该罚款的罚款,绝不姑息。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

七、关于王先生反映的兰山区鲁商凤凰城别墅区的很多住户存在私搭乱建情况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兰山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兰山区城市管理局联合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中队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勘查,对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上报兰山区违建办,列入违建拆除计划。下一步,将根据区违建办的统一安排,进行集中拆除。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兰山城市管理局加大对该问题的查处力度,尽快拆除相关违法建设。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

八、关于张女士反映的郯城县中央华庭小区9号楼3单元,11号楼与12号楼,有人在楼顶建玻璃房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郯城县城市管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郯城县城市管理局会同县房管局和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中央华庭小区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察看,发现9号楼3单元1101室张书文、2单元1102室朱晓龙私自在楼顶安装玻璃房,11号楼1单元801室郑丽娟在楼顶自私安装玻璃房,12号楼3单元102室徐若喃占用绿地私建小花园。目前,执法人员已对9号楼张书文、朱晓龙、12号楼徐若喃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对正在施工的11号楼业主郑丽娟,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工。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郯城县城市管理局加大对该违法建设的跟踪管理力度,尽快解决市民反映问题。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

九、关于朱先生反映的高新区马厂湖北桥村村民私自建设违章建筑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高新区马厂湖镇北桥村村民王自法未经批准,擅自在农用地上建沿街房。2016年8月9日,高新区国土分局对其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高分责〔2016〕265号),9月12日,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国土资罚决字〔2016〕946号),要求王自法退还非法占地,十五日内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37011.6元罚款。当事人已于2016年10月8日全额缴纳罚款。因王自法未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十五日内未恢复土地原状, 2017年3月15日,高新区国土分局向王自法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临国土资罚催告字〔2017〕183号),当事人逾期未履行。2017年3月27日,高新区国土分局依法申请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临国土资罚强申字〔2017〕184号)。目前,该案正在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中。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积极对接高新区国土分局,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

十、关于徐先生反映的罗庄区龙潭小区有违章建筑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罗庄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罗庄区城市管理局会同罗庄街道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实,罗庄区龙潭小区已建成多年,存在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但反映人反映的别墅区户主杨作林不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杨作林已提供房屋产权证,罗庄街道也证实杨作林所有房屋不属于违法建设,也不存在私自占用公共用地行为。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罗庄区城市管理局加大对龙潭小区及其周边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力度。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

十一、关于王先生反映的罗庄区罗庄村村内有村民私自加盖二层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罗庄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经了解,当事人于某擅自占用本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耕地357平方米建设民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进行立案查处,并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国土资罚决字〔2012〕1874号),要求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但当事人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有关要求。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临沂市中级人民中院下达了执行裁定书(〔2015〕临行执字第6号),裁定:一是对申请人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临国土资罚决字〔2012〕1874号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准予强制执行;二是由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实施,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协助配合。目前,罗庄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已将调查了解情况告知反映人,建议反映人向国土部门了解后续情况。

经与反映人联系,建议反映人表示理解。

十二、关于董女士反映的兰山区陵园前街的菜市场是否是违章建筑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兰山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市民反映的菜市场位于华东烈士陵园南门东50米路北,经兰山区城市管理局与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中队联合现场勘查,该建筑已取得规划手续,但在建设过程中改变了部分规划,兰山区城市管理局已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案件正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中。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兰山城市管理局加大对陵园前街周边私搭乱建问题的综合管控力度。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

十三、关于柳先生反映的兰山区义堂镇中学路路两边商户在人行道私建违章建筑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兰山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兰山区城市管理局联合义堂镇城市管理中队进行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反映人反映的违章建筑,实际是位于义堂镇西城街道路两侧小吃店门口的摊位棚,影响道路通行。义堂镇城市管理中队市容分队及时对该道路两侧的商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商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联合交警部门对道路两侧小吃店门口的违章停车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目前,该处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兰山城市管理局加大管控力度,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