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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地税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河东区李先生咨询果园内搭建简易棚房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问题。

答复:行风热线结束后,临沂市地税局立即责成河东地税分局进行了调查落实,实际情况是:李先生在河东区太平镇亭子头村承包村集体土地3亩,用于种植果树,为方便果树管理在果园内搭建了60平方米左右的简易棚房,咨询是否应该缴纳耕地占用税。

4月12日,经河东地税工作人员实地核实,李先生所述情况属实,3亩地均为果园用于果树种植,所搭建构筑物为看管果树的简易棚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李先生不需缴纳耕地占用税。部门工作人员已将核实情况向李先生反馈,李先生表示满意。

二、沂水县吴先生咨询夏蔚镇葛沟村土地复垦及农户搬迁时,施工单位的税款是否已经足额缴纳。

答复:上期热线结束后,临沂市地税局立即责成沂水县地税局对吴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实际情况是:沂水县夏蔚镇葛沟村因地质灾害问题,在镇政府主导下实施农户搬迁及土地复垦工作。2012年年底,山东寰宇建安有限公司取得了搬迁安置工程的施工权。经检查该施工单位2014年底以前取得的工程收入217万元,只按收款收据入账,未进行纳税申报,涉及税款94612元、滞纳金37144.1元,合计131756.10元。主管税务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于4月17日将上述税款和滞纳金追缴入库。

对以上问题,部门工作人员及时与反映人吴先生进行反馈,吴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