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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陈先生来电咨询,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答复:下线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与陈先生取得联系,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讲解。国家规定,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件。办理的具体流程:一是网上注册。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名,设置密码和注册邮箱。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表。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二是材料审核。携带申请书、上传的网络资料复印件到政务大厅,进行材料审核。三是实地核查。通过实地核查后,予以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为便于陈先生咨询方便,工作人员留下了联系方式。对此,他表示满意。

二、罗庄区的张先生来电投诉,购买的退障眼膏无任何注册商标,怀疑是假药的问题。

答复:下线后,我们立刻安排罗庄区食药监局进行调查落实。经了解,张先生购买的商品共两种,第一种是“退障眼膏”,国药准字号为Z21020523,生产厂家是丹东医创中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中成药,为一类非处方药,主要用于白内障初期和角膜斑翳;第二种是“是立明”,属于日常抑菌护理卫生用品。经登录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数据查询,这两种药品并非假药。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执法人员提醒张先生,如果感到身体不适,一定要根据临床诊断结果,在医师或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对此,他表示满意。

三、兰山区王先生来电举报,临沂友好肛肠医院卖假中药。

答复:下线后,我们立刻安排兰山区食药监局进行调查落实。3月24日,执法人员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该医院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现场查获无标识中药饮片、塑封完毕的中药煎剂一宗、中药煎药机一台。医院无法提供中药饮片的购进票据及供货商资质等材料。对该院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药品,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置制剂的行为,兰山区食药监局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之中。对此,他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