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县的刘先生反映,自己1月份在茂华汽贸买的车有质量问题,不给退换。希望工商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这个问题由高新区工商局进行了调查了解。反映人刘先生认为,自己两个月前买的新车一个车门有过破损,车门车漆是后来重新喷上去的,要求换车或退车。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双方调解,被反映人得知此情况后,主动联系反映人解决。反映人也表示先与被反映人协商,协商不成,再请当地工商部门调解。
二、张女士反映,自己在在7路陶瓷城买的瓷砖不退钱。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调解。
答复:这个问题由商城工商分局进行了调查调解。经查,商家在给反映人的销售单据上已经注明,该反映人享有参加活动返还现金、以及所剩瓷砖退还的权利。经调解,商家同意返还现金200元,同时将剩余瓷砖的货款150元退回。反映人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三、兰陵县的吴先生反映,年前大仲村工商所到板厂收1000元,没说明原因,自己拒交,工商所却把本人电锯拉走了。希望工商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这个问题由兰陵县工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落实,吴先生的父亲在村里开办了一家板皮加工小作坊,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就开业经营了。仲村工商所多次通知,让其办完相关手续再营业。为督促办理营业执照,把其电锯暂扣工商所,现工商所已把电锯还给反映人,并限期让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兰山区的靳先生反映,自己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车,续保押金条丢失,汽贸公司不给退钱。请求工商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这个问题由高新区工商局进行调查处理。经了解,2014年初,反映人靳先生在兴达车行买了一辆二手车,在代理人大唐车行办理了分期贷款,并通过大唐车行向山东开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交付了2000元贷款担保押金。贷款还清后,反映人却找不到开鑫汽贸索要押金。工作人员在大唐车行找到了靳先生的押金条,上面盖了开鑫汽贸的公章。车行负责人孙女士表示,大唐车行只是中间人,已经将靳先生的押金转交给了开鑫汽贸。因被反映人不到场参加调解,调解工作无法进行。建议反映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兰山区的刘先生咨询,与别人合伙开办了一个公司,法人是本人,一直未经营,如何进行取消。
答复:这个问题由兰山区工商局进行了答复,反映人刘先生对工商部门的答复表示满意。
六、辽宁沈阳的康先生反映,从枣沟头一家设备厂购买的生产石英石板材的设备,安装后无法使用,能否帮助协调退货。
答复:这个问题由兰山区工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了解,反映人康先生于2015年1月8日与姜某签订合同,购买石英石机械设备一套,总价格93万元,预付定金28万元,设备到厂后付61万元,尾款4万元至今未付。姜某按反映人的要求,向其他厂购买设备配件组装一部分,另一部分配件由反映人自行安装。设备到厂调试后开始生产,半年后因市场行情不好,反映人停业至今。期间,姜某根据反映人的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先后4次现场做技术指导。由于机械设备长时间不使用,导致设备生锈,反映人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200万元。姜某不同意反映人的要求,建议反映人向法院起诉,反映人不同意起诉。
兰山区工商局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在回访时,反映人声称,自己已就合同问题向兰山区工商局进行了举报,正在等待处理结果。反映人对工作人员的关心表示感谢。
七、郯城县的杨先生反映,自己从罗庄买的地砖,钱已付清,去提货时被告知地砖涨价,要求补差价。杨先生认为不合理,要求工商部门处理。
答复:这个问题由罗庄区工商局进行了处理。在调查了解过程中,反映人称不再需要工商部门介入处理,自己与被反映人协商处理,被反映人表示同意。回访时,反映人表示问题得到解决,并对工商部门的关心表示感谢。
八、兰山区的韩女士反映,在北园路与通达路交汇处的银座1楼的沙宣美容美发充了2000元会员卡,现在商家搬走,无法寻找。请求工商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这个问题由兰山区工商局进行了调查落实。接到投诉后,兰山工商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韩女士反映的美容店已经搬迁,无法与被投诉人取得联系,银座商城负责人也不知该店去向,反映人反映的问题不符合调解的条件,无法进行调解。反映人对此情况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