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莒南县卢先生咨询“租赁土地用于经营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
答复: 行风热线结束后,我们立即责成莒南县地税局进行了调查落实,实际情况是:热线拨打人卢先生的儿子于2008年8月设立临沂奕达电子有限公司, 租赁坊前镇坡木村集体土地用于生产经营,从事电子元件、玩具加工、销售,公司于2010年停产后改为从事围裙加工业务。主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于2017年2 月 27 日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催报催缴, 2月28日卢先生拨打行风热线进行政策咨询。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所在地土地使用税适用税率为5元/平方米,依据有关税收法规该公司每年应该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7420元,我们已将有关税收政策向卢先生详细答复,卢先生对此表示理解支持。
二、兰山区高先生反映“公司破产,交不上税,被拉入黑名单,无法办理注销业务”的问题。
答复:上期热线结束后,我们立即责成兰山地税分局对高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实际情况是:高先生开办的临沂市乔联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业务,在审核纳税情况时发现该公司因欠缴部分税款,办税系统已认定为非正常户,在未交纳欠税前无法办理注销业务。
接到反映后主管税务机关主动联系高先生,认真做好政策辅导,高先生交纳所欠税款后,及时为其办理了注销手续。高先生对此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