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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畜牧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关于经开区朱先生反映的“沈阳路铁路东养鸭、养猪的污染严重”的问题。

答复:下线后,我们责成经开区农林畜牧机械局进行了调查落实。经调查,朱先生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养鸭户系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后朱汪村村民郭兴武,现在湾子村养鸭3000只。前一阶段,根据《临沂市铁路沿线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芝麻墩街道农业办会同社区及湾子村居已通知该养殖户限期进行整改,并要求达到畜禽粪便不外排的标准。为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芝麻墩街道办事处还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督办,如届时整改不到位,街道办事处将联合有关部门于2月底前依法进行强制拆除。目前,该养殖户已同意该棚鸭子出栏后不再养殖。

对此处理结果,朱先生表示满意。

二、关于罗庄区王先生反映“禇墩镇梁庄村东刘凤章养鸡养鸭污染严重”的问题。

答复:下线后,我们责成罗庄区畜牧局进行了调查落实。据查,王先生反映的褚墩镇养鸡养鸭地点在梁庄村山坡上,该养殖户叫陈端勤,不叫刘凤章。该户建有2个养鸡棚,喂养了15000只蛋鸡。该养殖棚是架子棚,不属于水冲式大棚。现在鸡粪一天一清,卖给周围群众当作有机肥使用。在蛋鸡成长期,鸡粪一星期清一次,随清随运;一旦蛋鸡进入产蛋期,每天都需要清理鸡粪并运走。该养殖场没有化粪池,不使用水冲式清洁方式,且养鸡本身气味不大,对环境污染极小。经与王先生电话联系沟通,该反映人表示满意。

三、关于兰陵县一先生(人名保密)反映“大仲村镇胡家庄村养鸡养鸭太多,污染严重”的问题。

答复:下线后,经调查得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目前胡家庄村养鸡养鸭户已达16家。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兰陵县畜牧局会同大仲村镇政府、环保所、房建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督办,对胡家庄村的所有养殖场下达了停养通知书,同时根据城乡规划法对所有鸡鸭棚依法下达了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大仲村镇政府表示按照属地原则积极配合畜牧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对此,反映人表示满意。

四、兰山区陈先生咨询“老兽医待遇问题”的事项。

答复:下线后,经兰山区畜牧局调查得知,陈先生是兰山区柳青街道陈家楼子村多年的老兽医,现为个体兽医,经查阅国家有关文件,目前国家对这些老兽医无任何相关待遇的政策规定,待国家下达相关待遇政策后,将及时相告并予以落实。对此,陈先生表示理解。

五、关于沂水县龙家圈西草沟村杨先生反映“村里禁养区内有养殖厂。”的问题。

答复:经调查得知,杨先生反映的是本村杨西海蛋鸡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这个问题已在前一阶段分别由沂水县畜牧、环保、国土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进行了处理。

1、畜牧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到该场展开调查,制作现场勘验笔录,重点查看该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及运行情况,该场在粪污处理上,建设沼气池1个,配备了粪便干湿分离机,用作粪便污水处理,沼气池正常运转使用。因该场在禁养区,工作人员对该场下达了《限期停养改正告知书》,但其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改正告知,畜牧局按照《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国务院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以单位公函的形式将案件移交给县环保局。

2、环保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到该场展开调查,制作调查笔录、现场检查表,并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但其逾期未履行改正决定,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目前该案件执法程序已进入复议阶段。

3、国土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到该场展开调查,并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复议阶段。                

对于以上处罚,我们将适时予以催办。将上述处理情况告知后,杨先生表示理解。

六、罗庄区西高都街道办事处尚先生反映“邻村养鸭户把粪便排到水沟里,无法浇地。”的问题

答复:下线后,经罗庄区畜牧局调查得知,目前,西高都街道办事处所有养鸭户都已停养,并逐步清理鸭舍设施及清理残存粪污。经与尚先生电话联系沟通,尚先生表示满意。

七、关于费县胡阳镇程头村姚先生反映“庄东边范长富家庭养殖污染严重。”的问题

答复:经费县畜牧局调查,姚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范长富现存栏猪86头。无环评手续,无土地手续,更没有办理养殖备案手续。养殖污染设施不健全,建有沼气池但没有使用,排污不达标。调查人员根据现场拍照、调查的实际情况,填写了《费县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整治督导检查表》,转交给镇环保办存档,并复印五份转交给镇党委张浩书记、镇政府马啸啸镇长、镇分管农业的刘跃富主任各一份。因范长富在村居区养猪属禁养区且严重污染环境,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费县畜牧局已建议县环保局立案查处,由胡阳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户猪舍拆除。对此,姚先生表示满意。

八、兰陵县新马庄村郝先生反映“本人养殖鹅没有污染,村民老是举报。”的问题

答复:经调查人员现场调查,认为郝先生的养鹅场规模较小,目前虽然没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但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必须加强治污设施建设,确保排污达标,杜绝污染周围环境。对此,郝先生表示理解,并表示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