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罗庄区的上官先生来电咨询,自制膏药能否售卖的问题。
答复:下线后,我们立即安排罗庄区食药监局进行调查落实。执法人员多次拨打上官先生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按假药论处。所以,未经批准的自制膏药不能售卖。
二是,罗庄区的陈先生来电反映,怀疑在罗西办事处卫生院购买的消渴丸是假药的问题。
答复:下线后,我们立即安排罗庄区食药监局进行调查落实。经查,陈先生反映的医院是罗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月24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药房、药库进行突击检查。他们通过山东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采购,销售的消渴丸是由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执法人员调取了2016年12月和今年1月的随货同行单和发票,均由临沂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配送,进货渠道正规,未发现问题。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罗庄区食药监局已将该品种列入抽检计划,如果发现是假药,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对此,陈先生表示满意。
三是,北城新区的岳先生来电反映,在通达路与开阳路附近商店购买的祥康酒,怀疑是假酒的问题。
答复:下线后,我们立即安排兰山区食药监局进行调查落实。经查,岳先生反映的商店是临沂市兰山区义水保健食品店(祥康堂)。该商店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能够提供“祥康酒”购进资质及相关票据。针对存在不规范的经营行为,执法人员进行督促整改。对于岳先生提出价格较高等相关问题,不属于我们部门监管范畴,已经建议向其他相关部门反映。对此,他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