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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农业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沂水县高庄镇大家洼村张先生咨询:“自己亲戚开的山地,有无相关补偿”的问题

答复:2016年7月,张先生与赵先生合伙承包了高庄镇五台官庄村陈家万东坡省级公益林24亩,用于养蜂。同年11月中旬,赵先生等用挖掘机将所承包的荒山挖成条带,破坏了植被。沂水县森林公安对现场进行了评估、并给予了经济处罚,张先生认为处理欠妥。

高庄镇政府工作人员与张先生进行了沟通,解释了其合伙承包的山荒属于省级公益林,私自开挖属违法行为,没有相关补偿,咨询人表示理解。

二、费县探沂镇东长立庄村魏先生反映:“村里给新增人口补地,别家都补了,自己和兄弟家没给补”的问题

答复:2014年东长立庄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项目,造地48亩。该村于2015年7月2日,召开了党员、村两委成员、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决定新增加的耕地用于规划内建房占地找补、新增人口补地。具体标准是:规划内建房户占用自己口粮田的户进行找补,按每户0.4亩找补,2015年7月8日前出生的人口按每人0.5亩进行补地。村委对以上形成的决议进行了公示,于2016年7月9日对涉及建房占地户及新增人口进行了找补。涉及宅基地占用口粮田的共有15户,补地6亩;涉及新增人口共计51人,补地25.5亩。因魏先生兄弟俩未拆迁,该村就未给其两户补地。之后,魏先生多次找村负责人要地,并抢占了张进标的0.5亩林地,与村委产生了矛盾。

鉴于此问题涉及土地增减挂及拆迁、造地等,情况较为复杂,镇政府责成东长立庄村再次召开村两委、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具体研究解决魏先生兄弟俩土地找补问题。

探沂镇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1月25日向魏先生出具了反映问题办结意见,魏先生签字同意。

三、兰山区枣沟头镇小姜庄村姜先生反映:“小麦补贴,水稻补贴等一直未领到”的问题

答复:经了解, 姜先生是为其爷爷咨询的。通过查看小姜庄村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补贴名单,姜先生的爷爷共种植小麦1.83亩。因镇财政所2016年的补贴发放较晚,近日补贴款已通过兰山农村商业银行发放到其爷爷的账户中,姜先生并已查询收到。另外,我市目前没有水稻补贴项目。

2017年1月22日枣园镇政府工作人员将处理意见向姜先生进行反馈,姜先生签字同意。

四、罗庄区付庄街道办事处义和庄村蒿先生反映:“土地一直未给确权”的问题

答复:傅庄街道办事处自2014年4月至2015年已对全街道承包地进行了土地确权颁证,但义和庄村蒿先生尚未领取。经解释后,蒿先生在颁证清册上签字,领回土地确权证书,蒿先生表示理解。

五、罗庄区黄山镇木作二村诸葛先生反映:“小麦补贴去年未登记,今年是否能补”的问题

答复:经了解,诸葛先生是黄山镇木作二村村民。1月17日,罗庄区农业局工作人员电话与诸葛先生进行了交流解释,讲明了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补贴是针对当年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定补贴的政策,往年漏报不能再补,同时告诉诸葛先生,在2017年小麦面积核定时及时上报村委,并在公示时注意自己的面积,以免遗漏或面积不符。诸葛先生表示理解。

六、临沭县青云镇中朱崔村王先生反映:“家里新添4口人,一直未给补地”的问题

答复:经了解, 王先生2011年结婚,有两个孩子无家庭承包地,妻子娘家临沭县蛟龙镇(已在娘家参加了二轮延包)。中朱崔村二轮延包时人均 0.7 亩地,当时未留机动地。只有约 4.2 亩不易分配的边角地和四荒地,也已补给村文化广场占地的村民,现该村已无土地可补。

镇政府研究决定,待中朱崔村有可供分配的土地时,依据相关规定,履行民主议定程序依法进行处置。

七、临沭县玉山镇七岔河村袁先生反映:“家里的土地没确权”的问题

答复:经了解,袁先生反映的问题是“其父亲的6间老屋未给确权”。 2017年1月9日,临沭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告知其该问题不属于农业部门受理的职权范围,建议其到国土部门咨询或反映问题。

八、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花园社区曹女士反映:“出嫁后责任田被收回”的问题

答复:经了解, 2014年8月临沂市复核办就曹女士反映问题的复查意见进行了复核,提出了处理解决该问题的渠道。

2017年1月9日,临沭县农业局工作人员与曹女士取得联系,告知其农业部门对其提出的诉求不再重复受理,建议其根据临沂市复核意见提出的处理解决该问题的渠道依法主张权益。

九、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小坡村陈先生反映:“孩子9岁了一直未给分地”的问题

答复:经了解, 陈先生系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小坡村村民,于2008年9月生育二胎,2008年莒南县以土地突出问题整治为主要内容落实农村政策工作中,坪上镇小坡村对农民承包土地也进行了一次找补,对新出生人口补地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陈先生生育的孩子在2008年9月13日,因此未能参与这次土地找补。该村自2008年后没有再进行土地动态找补,故陈先生的孩子一直未给分配土地。

目前,该村土地基本被征用。小坡村已分两次给村民投保了失地保险,反映人陈先生全家四口人都享受这失地保险。

十、莒南县岭泉镇岭泉村孙先生反映:“其母亲的责任田被村里卖了,没给补地也没给补偿”的问题

答复:经了解,孙先生母亲的承包地10年前被其哥转包给其他村民,村集体多次调解未果。

岭泉镇党委政府:责成村集体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处理反映人与其哥的纠纷问题;建议反映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