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莒南县的王先生反映:龙泰花园7号楼1单元电梯有质量问题。
答复:下线后,莒南县质监局的工作人员随即对该小区电梯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小区7号楼1单元电梯因线路板损坏出现故障,维修人员对该主板进行了维护。目前,该线路主板已修复,电梯已调试恢复正常。工作人员与王先生取得联系,王先生表示满意。
二、兰山区的张先生反映:水岸华庭2号楼2单元电梯有质量问题。
答复:下线后,兰山区质监局的工作人员对该小区电梯进行了检查。经现场检查,西侧电梯因曳引轮磨损问题导致检验不合格,已处于停用状态,东侧电梯已检验。2部电梯均由三电维公司维护保养,由嘉恒物业日常管理,电梯均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根据《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33条,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列支程序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未交存住宅专项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不足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目前,该物业正在按程序列支维修基金,但是有的业主不配合签字,导致维修基金无法动用。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物业先行垫付了维修费用,电梯已恢复正常使用。工作人员与张先生取得联系,张先生表示满意。
三、郯城县的狄先生咨询:县里的奥德燃气站停业了,何时可以恢复营业。
答复:下线后,郯城县质监局工作人员随即进行了落实。经联系得知,奥德燃气停业是因为燃气站需要对设备进行大修,维修期持续5天,现在设备已全部维护完毕,已正常营业。工作人员及时与狄先生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情况反馈,狄先生表示满意。
四、罗庄区的刘先生反映:泰山水泥厂的水泥质量不好。
答复:下线后,罗庄区质监局工作人员随即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了电话联系,约定时间一起到该厂进行沟通协调。经现场了解,该厂现在处于停产状态,投诉人投诉的水泥产品是2015年在该厂购买的,因时间太长,水泥也已全部使用而无法进行检验,无法证明其存在质量问题,且该厂目前已经更换了法人。工作人员现场与投诉人进行沟通,投诉人表示理解、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