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兰山区一群众反映朱保镇中纬路与朱保中心街往北300米路西,有一家东润特油部,存在安全隐患。
答复:下线以后,我局责成兰山区安监局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落实。
兰山区安监局表示,群众反映的这个问题,兰山区成品油监管联席办公室已于2016年12月12日督办过,是同一个问题。2016年12月14日,兰山区安监局执法中队与义堂镇政府安监办进行了联合执法,对该处加油点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加油点已关闭。据兰山区安监局执法人员介绍,该处加油机已于2016年年初在兰山区联合执法活动中被拆除,之后就没有再进行柴油及汽油销售活动。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督促义堂镇政府随时抽查,防止反复。
调查落实结束后,执法人员与反映人取得了联系,反馈了落实情况,反映人对落实结果表示满意。
二、兰山区一群众反映沂蒙路与北外环往北一家工厂私自存汽油,存在安全隐患。
答复:2016年12月15日,兰山区安监局与枣园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落实。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单位为君诚特油部。现场发现储油罐4个,其中柴油罐2个、汽油罐2个,每个储量20立方,现场有加油机四台。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汽油)经营储存活动。兰山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单位下达了《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加油设备,并处人民币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6日,兰山区安监局接到“该单位仍在非法经营”的举报后,立即协调枣园镇政府组织公安、安监等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强制拆除和清理。
我们把落实情况向反映人进行了反馈,反映人对落实结果表示理解。
三、罗庄区一群众反映罗庄区沂堂镇贤孝庄村村西有石塘,放炮太大,没有手续。
答复:下线以后,我局责成罗庄区安监局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
经罗庄区安监局现场核查,反映人反映的“石塘”位于沂堂镇孝贤庄村,属于迷隆山庄风景旅游规划区,是爆破作业形成的。目前景区周边正在修建道路,作为景区建设的配套设施。据调查,2016年11月9日,沂堂镇人民政府向罗庄区公安分局递交了《关于罗庄区迷隆山庄风景旅游区修建道路炸药使用的申请》,罗庄区公安分局2016年11月16日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爆破作业项目许可,批准使用炸药进行爆破作业。反映人反映的“放炮”就是指这里的爆破作业。罗庄区安监局已对此次爆破所有材料初步核查完毕,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
由于反映人对本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保密,所以无法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