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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水利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河东区郑旺街道办事处张家湾村徐先生反映,村里村通自来水没有水。节目播出后,我局农村水利科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落实:

答复:经调查,该村自来水是2011年建设的,属于联村供水。今年上半年河东水务局协调各方面资金将村头主管道给予修复,并且在村内增设了加压泵,但供水水量不足致使部分住户未能通水。目前,该村村委表示,将尽快筹集资金,提升改造村内管网,争取让群众都用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

二、罗庄区付庄街道办事处盖先生反映,村里一直未通自来水。节目播出后,我局会同行风热线“马上就办”栏目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落实:

答复:经调查,盖先生所在的东北村目前原有的供水工程依旧能够正常使用,但是跑冒滴漏的现象比较严重。2013年度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的主管道也已经铺设到该村,但是由于村内管网损坏比较严重,接通主管网后用少漏多,因此暂未接通主管网。目前,经罗庄区水务局与该村积极协调,村委表示将尽快筹集资金对接主管网,在村内设置临时取水点,并加紧提升改造村内管网,保证村民用水方便。

三、河东区王先生反映,2012年在河东水利局干的水利工程,至今未给钱。节目播出后,我局责成河东区水务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落实:

答复:经调查,王先生反映的问题是2012年3月份开工建设的葛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该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分别有一标东蒙公司、二标罗庄水利、三标泰源水利中标。该工程于2015年由市财政局、市水利局进行了竣工验收,其中剩余工程款145余万元也于2016年10月28日全部拨付到三个中标单位。我们将调查落实结果向王先生进行了反馈,王先生表示满意。

四、临沭县蛟龙镇李后村李先生反映,去年11月份村里到水利局申请拨款建水井和修水渠,一直未建好,并且影响村民耕种,破坏了土地。节目播出后,我局农村水利科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落实:

答复:经调查,李先生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该村为解决群众反映迫切的东南耕地旱不能浇、涝不能排的实际问题,多次到临沭县水利局争取资金,临沭县水利局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给予该村2万元的补助资金,由村委负责安排项目并组织实施,工程与2015年11月完成,12月通过验收。

由于施工时,村委回收了被侵占的集体土地,用于开挖排水渠,因此,施工前,村委专门召开了村委会、党员会及群众代表会议,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一致认同开挖排水渠所占的土地为种植户侵占的集体土地,一律不予赔偿,以后任何人也不得侵占、堵塞排水渠,项目施工得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支持,仅有李先生多次要求赔偿并要求为其修路。2016年9月,李先生将村委诉讼至法院,法院经实地丈量其土地,并对比分配亩数,实际未减少,因此判决村委行为无过错,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要求。

鉴于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均由该村村委完成,并且法院已经做出判决,李先生如果不服临沭县法院裁定,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五、河东区汤河镇于坞村邢先生反映,村里的自来水不能正常使用。节目播出后,我局会同行风热线“马上就办”栏目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落实:

答复:经调查,邢先生反映的问题是该村2007年建成的自来水工程,由村里自备的深水井供水,因深水井设备损坏,造成入户自来水停水。河东区水务局于2015年在该村建设了20多个取水点,由凤凰水业供水,水质优良,目前完全能够满足村民生活用水需要。

六、费县城关镇代家庄村王先生反映,去年村里村村通自来水开通以后,水泵出现问题,供水出现问题。节目播出后,我局农村水利科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落实:

答复:经调查,代家庄村饮水项目为费县2015年度县财政“3+4”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投资20余万元,已于2015年底建设完成,为单村供水工程。但是水泵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影响了村内供水。目前,费城街道办事处表示正积极协调处理此事,争取尽快予以解决,早日恢复供水。

七、费县辛庄镇南辛庄村赵先生反映,自来水管道已铺设完毕,一直未通水。节目播出后,我局农村水利科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落实:

答复:该村饮水项目为费县2015年度县财政“3+4”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投资20余万元,于2015年底建设完成。目前,该村尚未通水的原因是由于使用自备水源井供水,需二次加压,新增加的泵房尚未建设完成,施工企业也正在积极加紧施工,争取尽早完工开始供水。我们将调查落实结果向赵先生进行了反馈,赵先生表示满意。

八、河东区相公镇孙先生反映,村里自来水停水已经近一年,生活不便。节目播出后,我局农村水利科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落实:

  答复:  经调查,孙先生所在村为相公镇小范庄村,该村自来水于2006年建设完成,由凤凰水业供水,村委负责管理并代收水费。但是由于部分村民不配合缴费,造成拖欠自来水公司水费的问题,凤凰水业按照规定给予停止供水处理。目前,村委希望欠费村民尽快把水费交齐,以便恢复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