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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最新热线反馈

一、河东区熊女士咨询,独生子女一次性退休补贴政策的问题。

答复:经调查了解,熊女士原单位是河东区医药公司,2005年公司重组后下岗,档案转到兰山区人社局托管中心。

关于熊女士反映的独生子女一次性退休补贴,省里今年刚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6条明文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工作人员联系了熊女士,告知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退休补贴所需的手续,熊女士表示满意。

二、费县董先生反映,交纳了社会抚养费没有收到发票的问题。

答复:针对董先生反映的问题,我们安排费县卫计局进行了调查核实。

2014年6月份,董先生违法生育二孩男孩,应缴纳社会抚养费82304元,2015年8月30日,董先生缴纳了社会抚养费6万元,还有2万余元尚未缴清。

目前,费县卫计局工作人员已经联系了董先生,表示待与相关部门落实后,尽快予以开票,并由专人送达,当事人表示理解。

三、兰山区张先生咨询,作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生育三胎如何处罚的问题。

答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5条明文规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兰山区卫计局工作人员联系了张先生,向张先生做了政策解释说明,张先生表示满意。

四、罗庄区刘先生咨询,乡村医生补助的问题。

答复:经了解,刘先生的父亲今年71岁,在罗庄区盛庄办事处刘三岗村从事乡医工作已经有41年的时间,2016年1月份离岗。

目前,罗庄区乡医补助已经发放至2015年12月份,2016年的资金正在筹备当中,10月底前有望发放,以上情况已经与刘先生沟通,其表示理解和满意。

五、兰陵县李先生反映,未给其发放奖励扶助金的问题。

答复:这个问题,李先生已经多次反映,国家规定发放奖励扶助金的年龄为60岁,因为李先生年龄还不到60岁,所以不符合发放的条件、范围。

兰陵县卫计局工作人员已经同李芳廷沟通,详细讲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六、兰陵县孟先生反映,福园医院有人非法行医的问题。

答复:这个问题,兰陵县卫计局已经依法调查处理完毕,在上期的行风热线已经作了解答。

(一)调查情况

6月27日,兰陵县卫计局曾接到相同举报。接举报当日,兰陵县卫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反映人孟先生为孟祥军,举报兰陵福缘医院李怀彬无证行医,为其父孟凡杰做痔疮切除术。通过询问该医院负责人王永兴、当事医生李怀彬,证实李怀彬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于2016年5月12日为孟凡杰做了痔疮切除术,并收取200元报酬。

(二)处理情况

针对福缘医院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于7月2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3000元。

针对李怀彬非法行医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