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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郯城县汪先生反映其在郯城街道中心小学片区买了房子,去年学校未建好,校长让先回老家入学,承诺今年再转回中心小学,今年转学时说学校满员无法接收。

答复:经与汪先生沟通,汪先生在县城工作,在县城一品蓝湾小区买了房子,房子在郯城街道中心小学招生片区内,孩子的户口在归昌乡。2015年9月,汪先生打算让孩子到郯城街道中心小学就读,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学校,由于学校新教学楼正在建设中,尚未投入使用,学校的容纳能力暂时无法满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学校建议汪先生的孩子先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等新教学楼投入使用后,学校的容纳能力得到提升,再解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汪先生反映问题后,郯城县教体局非常重视,安排工作人员与郯城街道中心小学进行了沟通协调,并结合学校和汪先生的家庭实际情况,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将汪先生的孩子安排到郯城街道中心小学就读。对此,汪先生表示满意和感谢。

二、河东区郑先生咨询葛沟中心小学三年级上晚自习,孩子太小,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经与郑先生沟通。郑先生的孩子并不在葛沟中心小学三年级就读,而是在葛沟中学六年级就读。其反映的具体问题是:葛沟中学提倡六年级学生住校,并上晚自习问题。

经了解,葛沟中学自2015年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后,学校探索实行“五四”制管理模式,将六年级纳入初中部管理,对六年级学生的管理,部分参考了对初中生的管理模式。葛沟中学招生片区内的村庄多数较为偏远,为方便家长,避免学生上下学出现安全问题,学校在征求家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在学校初中部实行寄宿制,但寄宿与否完全按照自愿原则,由家长和学生决定。初中部晚上开设晚自习,并安排老师维持自习课纪律和指导学生复习功课。学校提倡学生住校并在校上晚自习,不愿上晚自习的学生下午放学后可自行回家,学校不作硬性规定。工作人员将落实情况向郑先生进行了反馈,郑先生表示满意。

三、罗庄区平先生咨询八小南校区7:20才开校门,孩子去后都在校门外等着,能否提早开门。

答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

学校考虑到部分家长进城务工,顺路送孩子上学的需要,为了尽量方便家长和确保学生安全,决定把开校门的时间提前10分钟,学生的实际到校时间仍然按照要求不早于7:30。如果过早地打开校门,一是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学校无法抽调人员照看早来的学生,毕竟老师的休息时间也不能随意侵犯。对此,请家长朋友们给予理解,临沂八小早上7:20开校门的做法,符合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将相关的规定向平先生进行了解释,平先生表示理解。

四、兰山区李先生反映一小南校区三年级八班语文老师一直没上课,家委会与其沟通时该老师说未接到上课通知。

答复:经调查,临沂一小南校区根据教学工作需要,于9月22日对三年级八班语文任课教师进行了调整,并不存在语文课一直没人上的现象。工作人员及时将相关情况向李先生进行了说明,李先生表示满意。并对新任语文教师的教学工作非常赞赏。

五、罗庄区郭先生咨询唐郡实验学校何时开工建设。

答复:经与罗庄区相关部门联系,这所学校的建设目前仍然处于筹备中,学校建设的规划方案和设计图纸已经完成,现在正在办理相关的土地审批手续,一旦土地审批手续完备了,将尽快组织开工建设,尽早地为周围的群众提供就近的教育服务。由于国家对土地的规划使用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政策,因此,土地手续的报批需要有个时间过程。工作人员将相关的情况与郭先生进行了沟通,郭先生表示理解。

六、罗庄区王先生咨询40中让学生订做英版校服,是否合理。

答复:关于学生校服的订做问题,罗庄区的要求是:统一款式、统一订做,个别学校需要更换款式的,需经学校家长委员研究通过,而且校服的征订要坚持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允许强迫或变相强迫征订。经落实,四十中小学部今年更换秋季校服款式,是经过各班家委会讨论通过的,多数家长表示同意学校更换款式新颖的英版校服。因此该学校的做法符合相关要求,工作人员与王先生进行了沟通,王先生表示理解。

七、兰山区张先生反映二小三年级十班没有班主任。

答复:经落实,临沂二小三年级十班班主任因病请假4天,该班主任已于9月22日正常上班,并不存在没有班主任的现象。工作人员将落实情况向张先生进行反馈时,张先生表示这个问题不是他本人反映的。

八、兰山区张先生反映孩子在金色前程美多幼儿园上课时摔伤,幼儿园不配合处理,现在要求孩子退园,以及金色前程很多分校手续不齐全。

答复:经与张先生沟通,其反映的具体问题是孩子在幼儿园意外伤害,协商处理赔偿的问题。

2015年3月19日上午,张先生的孩子在幼儿园意外摔倒,右嘴角和脸部被磕伤。事情发生后,幼儿园立即带孩子到临沂市人民医院进行了治疗,并拿了部分药物。家长和幼儿园商定:孩子继续入园,原来已经交的部分学费不退,以后的学费不再交纳,孩子免费入园并接受金色前程教育培训机构的部分特色课程的培训,直至孩子幼儿园毕业;孩子15岁左右需要做美容整形手术的费用由幼儿园承担。

张先生的孩子休养结束至今,一直正常入园。幼儿园已付各项医疗费2.2万元。今年9月份,张先生认为以后的时间太长,不可预料,要求幼儿园现在一次性赔偿现金120万元,孩子入园和上培训班的费用该交多少就交多少。而幼儿园则坚持原来的以学费抵赔偿的协议方案,不同意张先生一次性赔偿的要求。

张先生反映问题后,兰山区教体局和兰山街道中心幼儿园进行了多次协调,并于10月13日进行了现场调解,双方因要求赔偿和能够接受的数额差距过大,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建议张先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对此,张先生表示理解。

关于反映金色前程分校手续不齐全问题。兰山区教体局已告知金色前程教育机构负责人,办学必须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并责成该负责人尽快到教育和工商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九、兰陵县张先生咨询明德小学食堂何时开始启用,学校三轮车拉学生是否合适。

答复:经落实,罗庄区沂堂镇明德小学食堂已于10月14日正式启用。学校表示,将加强管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学校食堂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努力办好食堂,服务好师生,让家长放心,让师生满意。

关于反映该校一位教师利用三轮车接送学生的问题,经落实,确有此事,张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此前,这位老师的家属用三轮车接送左邻右舍的孩子上学,后来,这位老师也参与了接送。明德小学对此进行了深刻反省,认识到了对教师管理上的缺失,并对这位参与接送学生的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位教师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表示立即停止使用三轮车接送学生的行为。罗庄区教体局要求该校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严禁教师参与非法营运活动,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拒绝乘坐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的车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针对学生的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学生上下学的安全。工作人员将落实情况向张先生进行了反馈,张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