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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供暖季接近尾声,是否延长供暖时间?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疫情当前,市住建局已经给供热企业下发通知,供暖时间延期至3月底。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有效应对采暖季结束后的温度变化,保障市民居家舒适,顺应市民需求企盼,我市决定延长供暖时间。
2017年《临沂市供热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临沂市城市规划区采暖期为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20日。市供热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热期限,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