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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减免社保政策延长至年底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减轻企业负担,支持稳岗就业,我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其中,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在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一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由2-6月延长至年底,预计全年减免社会保险费将超过30亿元。

这次继续阶段性降费是我市打好企业社保费“减、免、缓、降”系列工作的重要举措。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方面,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到1%;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由0.5%—2%降到0.2%—1.9%;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一年;医疗保险费率3月至6月进一步降为4%,7-12月为5%。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方面,从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和失业保险等单位缴费部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精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