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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续前行 守护明天

——临沂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近年来,临沂法院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惩治、保护、预防、帮教上持续发力,推动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精准护航,司法保护职能充分彰显

走进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白色的低矮桌椅、圆形的席位布局、暖色调的细节布置映入眼帘。这里将法庭固有的庄严和肃穆,融入了温情和关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临沂两级法院司法护航一直在路上。

2021年3月,全市两级法院共15支团队同时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实现全市少年法庭“全覆盖”,兰山区人民法院成立全国首个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

2022年11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少年审判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审判指导、协调落实综合审判改革,统筹推进工作实施,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准发力。

2023年1月1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审判全流程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推动少年审判工作“体系化”、实现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落实特殊优先保护“规范化”,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用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方面,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两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依法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分子637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278人,占犯罪总人数的43.64%。另一方面,加大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力度,力求实现婚姻家事纠纷中柔性化解,未成年人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护并重。

“沂法守护”,法治宣传品牌遍地开花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关爱。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创立“沂法守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旨在通过统筹安排、形式多样、循序渐进的普法教育活动,充分调动法治副校长和普法志愿者的力量,全面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

2022年5月,与公安、检察、司法、教育等部门会签《关于联合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的工作方案》,积极构建“沂法守护1+1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在全市两级法院遴选309名干警担任343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并在全市招募普法志愿者700余名,配合法治副校长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以中院“沂法守护”品牌为统领,各基层法院创立“青柠”“青芷”“青橙”“小法槌”“小纽扣”“向阳花”等子品牌,共同发力形成“一院一品牌”模式,全面开创少年审判工作新局面。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云课堂、法院开放日活动,开展模拟法庭,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10余次,受教育学生80余万人。

锚定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两级法院纷纷创典型、促争先。

兰山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的漫画《“小兔冲鸭”系列普法动漫》被最高院评选为“2021年度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作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沂南、临沭、郯城、莒南法院少年法庭被团市委评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法院在优秀典型的带动引领下,少年审判初步呈现出遍地开花的良好局面。

为爱发令,家庭教育指导温柔守护

5月16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演。来自金盾小学的上百名师生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少年法庭、第一审判庭等,并聆听了刑三庭法官带来的《同孩子一起成长》为主题的家庭教育课。

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离不开家庭教育。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临沂两级法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聚焦家庭教育指导,联合妇联出台《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意见》,系统性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结合案件审理情况,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监护失职的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组合套装”,包括“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对监管缺失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在全市范围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一体化工作站建设,目前已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7个,配备社会观护员44名,聘请专业指导老师139人,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家长“持证”上岗、“依法”带娃。

用心用情,延伸帮教措施呵护成长

“小路(化名)要好好学习,有困难就和‘法官妈妈’说……”2022年8月25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全体干警来到费县上冶镇涉案未成年人小路家中,看到小路家整面墙都贴满了奖状,感到特别欣慰。

2022年4月,小路的父亲因交通事故致残,肇事方巩某某面临巨额赔偿,其家里还有未成年的女儿和卧病在床的母亲。法官到村里实地调查,双方确实诚心和解,遂依法对巩某某适用缓刑。宣判当日,法官再次来到被害人和被告人家中,看望两个家庭中的孩子,帮他们排解困难,并持续关注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全市两级法院加大涉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对涉案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回访慰问,为未成年人带去学习和生活用品,给予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充分借助社会力量,联系当地民政、妇联、政府、村委等进行福利发放、困难补助、救助帮扶,让涉案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关怀,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一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不断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凝聚各界共识、深化探索创新,密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