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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文明底色 提质幸福生活 

——全市贯彻落实《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成效显著

文明,既是一种素养、一种信念,更是一种精神、一种力量。

2019年1月1日,我市正式施行《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多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规定,聚焦聚力重点任务,持续开展创建活动,不断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文明创建,文明新风吹进千家万户。

全民参与

构建宣传“大格局”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好的“名片”,文明行为的养成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为持续宣传贯彻好条例,市文明办组织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统筹抓好媒体、社会、公益宣传三大路径,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文明观念,规范文明行为,养成文明习惯。

“保护环境、文明用语、规范出行、文明节庆……”条例内容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并通过线下入户讲解、主题宣讲、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入寻常百姓家,持续掀起学习热潮。市文明办联合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双报到”社区宣传活动、主题宣传、“小手拉大手”主题教育等,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意识,广大居民深入了解掌握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支持与保障、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自觉争做文明市民。

在便民服务大厅、社区、学校及各类公共场所,文明同样“抬眼可见、驻足即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单位通过建筑围挡、景观小品、楼宇灯光广告等各类媒介持续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在全市上下充分营造“全民响应,全民践行”良好氛围,条例内容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崇德向善

凝聚社会“正能量”

人人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多年来,我市持续对典型选树、志愿服务、诚实守信等文明行为进行规范与倡导,好人好事、凡人善举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道德之光在沂蒙大地上熠熠生辉。

——加强典型选树。常态化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工作,2019年以来,我市累计评选中国好人13人、山东好人230人、临沂好人457人。同时,加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帮扶礼遇,发放“临沂市先进典型礼遇卡”,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德向善良好氛围。

——深化志愿服务。目前,全市志愿者总数达到237万人,志愿服务组织22649个。今年以来,全市新增注册志愿者40万人、新增志愿服务组织9000余个,新增志愿服务时长430万小时。南北道救援队、沂蒙精神百校行、手牵手孤困儿童心理辅导志愿服务团等志愿服务项目家喻户晓,“志愿沂蒙 临沂有爱”品牌持续擦亮。

——推进美德信用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以诚信建设为切入点,深入实施美德和信用“五进”工程,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重信守诺。沂水、费县作为全省试点,探索建立美德信用评价清单,打造“美德信用+志愿服务、美德信用+城市管理”等特色品牌,工作成效显著。

——强化文明培育。聚焦“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加强示范引领,今年已累计开展千余次主题活动。同时,大力推进移风易俗、诚信市场建设、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倡树等各项文明培育工作,推动百姓群众文明素养持续提升。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广大市民的微光正点亮精神文明的火炬,“文明指数”化作“幸福指数”,描绘出一幅幅和谐宜居的美丽画卷。

内外兼修

打出创建“组合拳”

我市充分发挥市文明办等部门组织指导、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践行条例的实践基础,使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永不竣工的“民心工程”。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深化,我市制发《临沂市全国文明城市“天天创、人人创、大家创”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光盘行动 有你有我”“清洁家园 城乡共建”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文明让生活更美好”一月一主题活动方案》,组织开展“践行文明 你我同行”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激发全民创建热情;深入推进文明城市为民办实事专题调研,梳理6大类58项民生实事清单,把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惠民生、暖民心的重要抓手,用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一人文明是“盆景”,众人文明是“风景”。目前,我市共有全国文明单位20家、省级文明单位620家;全国文明校园3所、省级文明校园101所;推荐申报全国文明村镇20个、省级文明村镇324个;全国文明家庭3个、省级文明家庭58个。在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中,增“颜值”与提“品质”并行,条例各项内容得到充分落实,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文明其表,制度其里。文明行为的养成,既需要春风化雨的涵养润泽,也离不开制度化的刚性约束。下一步,市文明办将继续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深化文明规范认识、养成文明行为自觉,让法治他律与道德自律共同发力,持续擦亮文明底色,提质幸福生活。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