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便利与否,直接关系市民日常出行,更牵动着社区和谐稳定。“12345·临沂首发”数据显示,2026年以来,全市小区停车管理类诉求工单量达3187件,同比上升4.08%。数据背后,是业主“一位难求”的焦虑,更暴露出小区车位管理中随意涨价、“打包出售”“只售不租”等问题。
兰山区台湾城小区业主就遭遇了车位租赁“突然改规”。今年1月,近30位业主反映,小区地下车位月租从230元涨至500元,或者选择一次性交纳20年租金3.7万余元,否则车辆无法进入地库。据悉,2025年12月前后,小区开发商将300多个地下车位以每个1.5万元的价格,打包卖给第三方公司。而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面对业主质疑,开发商称早已贴出公告,第三方则态度强硬:“这是我们的资产,愿意租多少钱就租多少,你们觉得合适就租,不合适也没办法。”第三方接手后,除500元月租外,每月还要加收30元车辆管理费,业主每月停车支出高达530元,不少业主表示,高额月租是为逼迫大家选择长期租赁。
针对此事,兰山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主任夏广琼表示:“我们已开展调查,前期调解未果将邀请司法介入,并将在全区开展车位售卖违规摸底,从源头防范问题。”
市人大代表、山东沂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运波认为,开发商整体打包销售车位的行为涉嫌违法,未保障业主优先购买权。他建议,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出台实施细则,明确“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具体标准,规范开发商车位租售程序;二是建立车位租售价格指导机制,鼓励开发商采取长租短付模式,兼顾企业收益与业主负担;三是依托“12345·临沂首发”平台,建立车位问题联合处理机制,形成多方合力。
兰山区台湾城小区车位租赁费用暴涨,罗庄区白鹭金岸塞纳阳光小区则是“只售不租”。该小区约1400户居民,规划车位1300余个,基本满足需求,但开发商坚持“只售不租”,导致部分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只能到处违停,形成“车位闲置”与“路面拥堵”并存的尴尬。根据《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拒绝承租未售车位,但该小区营销中心仍明确表示“不租”。
记者梳理工单发现,此类问题并非个例,兰山区恒大中央广场、沂河新区滨河名邸、兰陵县塔山新居等多个小区,均曾因“只售不租”引发大量投诉。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晓东介绍:“今年2月,已约谈涉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下达整改建议意见书,预计3月20日公示整改方案,包括车位打折促销和租赁方案,最大限度满足业主需求。下一步将持续严格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梁家欣分析,开发商急于回笼资金,是此类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我们已对排查出的问题小区建立台账,责令限期整改。但工作存在滞后性,多是业主反映后才发现问题。”他表示,下一步将把车位问题作为今年重点工作,通过约谈、处罚、依法诉讼等方式督促开发商整改,联合多部门多措并举,切实缓解停车难。
小区配套停车位本是服务业主的民生设施,却被部分开发商、第三方企业当作牟取利益的“摇钱树”,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损害业主合法权益,也暴露了监管与法规执行中的短板。破解停车难,需强化法规刚性、压实部门责任,构建政府监管、业主参与的共治格局,让车位回归服务本质,切实解决这一民生痛点。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