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整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畜牧局承担的草原(地)防火相关行政职能,市地震局(市地震监测中心台)承担的行政职能,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有关职责,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等。(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