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新闻 >> 政务要闻 >> 正文
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为切实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保障服务。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立足审判职能,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主业,坚决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抓紧抓严。

凝聚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司法的引导功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凝聚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合力,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分析研判。坚持审判执行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按照有利于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有利于疫情期间维护企业利益、保障民生权益,有利于疫情结束后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的原则,在明确司法理念、规范审理标准、统一裁判尺度等方面加强思考谋划和有效应对,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行为。对于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疑似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病毒传播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依法严惩妨害公务犯罪行为。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依法履行为防治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按照妨害公务罪依法从重处罚。

妥善处理合同类纠纷。对因疫情影响,当事人不能履约或履约对当事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综合考量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疫情的发展阶段、疫情与履约不能或履约困难之间的因果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适用公平原则、情势变更原则,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妥善处理。

妥善化解金融借款纠纷。对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引发的金融借款纠纷,依法审慎审查金融机构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单方解除合同等主张,促进金融机构以展期续贷、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协商解决纠纷,努力降低企业融资、解纷成本。

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坚持均衡保护原则,既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注重保障企业的生存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引导企业与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灵活采取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妥善处置企业破产纠纷。严格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相关规定,对于主营良好但受疫情影响而暂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原则上不认定该企业具备破产原因,依法不支持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对于受疫情影响导致投资者招募困难或者无法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破产企业,依法适度延长其破产重整时间。

依法支持保障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对市政府出台的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支持服务企业防控疫情的相关政策,以及阻挠和违反防控措施、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采取的行政处罚及强制措施,依法予以保障实施。

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于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等暂缓采取执行措施。对于企业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治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治工作。

用足用好网上办案手段。依托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微法院”、互联网法庭、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推动各诉讼事项远程网上办理。创新审理方式,积极推行网上开庭,强化网上多元调解,充分运用诉调对接平台,在线开展调解,确保矛盾纠纷高效解决、诉讼服务畅通便利、信访接待规范有序。

加大司法救助适用力度。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加强引导,因疫情涉诉的困难企业和个人申请司法救助的,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

延伸司法职能,主动融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定点联系督导、志愿服务等为重点,组织干警积极参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普法宣传、化解纠纷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共同推进疫情防控。

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对疫情有关涉法涉诉及法律适用问题的专项研判,总结提炼疫情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案件、重大敏感案件,加强法律风险评估,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报告。

加强法律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发布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汇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