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养老服务设施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并按照评定结果对相关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奖补。
评定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备案、管理或指导的养老机构(含乡镇敬老院等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含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
市民政局将按照评定结果对相关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奖补(不含省直管县),每年每处奖补标准为:农村幸福院一星级5000元、二星级1万元、三星级2万元;日间照料中心一星级5000元、二星级1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2万元、五星级3万元;养老机构三星级3万元、四星级5万元、五星级8万元。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改善服务环境、提升软硬件设施、提高老年人生活标准、补贴一线服务人员等方面。
此次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机构自评和县区初评截止到8月31日,9月将进行市级复评。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