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落实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确保“两病”资格认定应办尽办,市医保局多措并举,推进“两病”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减轻“两病”患者的用药负担。
此次明确将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参保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断、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纳入用药保障范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县级医院起付标准为年内累计100元,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50%,高血压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200元,糖尿病患者为200元,合并“两病”患者为300元。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下沉到一线,主动筛查符合“两病”条件的患者。按照应办尽办、有需必办的原则,对“两病”患者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享受政策不漏一人。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确认“两病”高血压患者41.58万人、医保报销63.31万元,糖尿病患者13.65万人、医保报销40.08万元。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