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我市成为全国第一批19个试点城市之一。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在抓好“治用保”系统治污的基础上,推动建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新模式。
近年来,我市围绕污水资源化利用,逐步建立了以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为关键环节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提升了水生态环境质量,探索出一条“三水”共治、区域开发、人水和谐的绿色发展之路。
自“十二五”以来,我市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开展了“千亩湿地”工程,全市14个县区布局了23个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形成了“污水处理厂—湿地—河湖”的人工湿地生态净化网络,对流域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维护生态系统结构、改善水生态状况具有重要作用。其中,沂水县建造了沂水国家湿地公园,不仅将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到地表水Ⅳ类,保障枯水期沂河的水生态,还提供了良好的生态栖息地,形成了“四季常绿、三季有花、水草丰美、千鸟翔集”的湿地景观。
我市构建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不仅强化了流域生态保护,还利用生态资源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治理、片区开发,实现区域整体溢价增值,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比如,兰陵县代村依托兰陵国家农业公园人工湿地创造的自然资源,导入了生态农业、文旅开发等项目,促进兰陵县代村发展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