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总工会介绍了2023年临沂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推荐评选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共评选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84名、模范集体50个。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主要评选2018年以来,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临沂市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临沂市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临沂市模范集体”评选以企事业单位的班组、工段、车间以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协会为主。
本次推荐工作坚持竞争择优、优中选好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分类差额申报、专家集中评审、会议研究通过、进行社会公示的程序和步骤进行。评选坚持“三个面向”,即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服务全市中心大局,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的银行金融、疫情防控、急难险重行业等方面予以倾斜。
在本次评选中,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集中评选274名,其中,企业工人和其他劳动者人选139名,占比51%;农民人选54名,占比20%;机关事业单位人选81名,占比29%。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授予10名,均为在省第25届运动会、省第11届残疾人运动会中,带队获得2枚以上金牌的10名体育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授予“临沂市先进工作者”称号,与集中推荐评选的人员一同表扬。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