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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出炉

近日,市商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临沂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新购置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格(以发票为准)20%补贴等相关激励政策。

按照《方案》,此次补贴对象包括活动实施期内交售来源权属明确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临沂市参加补贴活动的销售主体换购合格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2024年已享受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可继续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为:按照新购置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格(以发票为准)的20%给予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其中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每辆补贴不超过600元。活动实施期内,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参与活动的销售主体具体名单以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本次补贴活动在临沂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采取先领取补贴资格券,购买时支付立减的方式开展。补贴资金由活动参与销售主体先行垫付,分批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格券即领即用,当日有效,失效后可再次领取。领取资格券后,消费者在购置新车支付货款前,主动告知参加临沂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出示资格券享受支付立减补贴。资格券领取人和实际付款人必须一致。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