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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沂蒙精神 践悟“三个必须敬畏”

沂蒙精神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为沂蒙老区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为深入弘扬沂蒙精神,临沂的党员干部需深刻领会并自觉践行“三个必须敬畏”——敬畏先辈的初心、敬畏强大的民心、敬畏铁一般的纪律。敬畏初心让我们不忘来时路,敬畏民心让我们站稳根本立场,敬畏纪律让我们行稳致远。党员干部要将这“三个必须敬畏”内化为政治自觉、行动准则,使之成为面向未来、砥砺前行的根本遵循。

“敬畏”是中国传统伦理与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之一。“敬畏”是君子具备的道德品格,“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周易·乾卦》)这一品格要求君子在奋发时不忘戒惧。秉持“敬畏”心态,并非让人停留于对外在客观规律、现实问题的顺从和恐惧,而是启发人们要始终保持谨慎态度和忧患意识,在行动中把握分寸、恪守底线、追求卓越。“敬畏”既是一种伦理道德,也体现为对身份角色的郑重担当,是融合了道德自觉与社会责任感的思想观念。中国共产党人将这一传统美德与马克思主义信仰相结合,形成了对初心、民心和纪律的坚守与敬畏。这种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敬畏观,在共产党人的实际行动中焕发出新的生机。

一、敬畏先辈的初心:筑牢信仰之基

在沂蒙这片红色热土上,无数先辈抛头颅、洒热血,他们的初心具体而鲜活:是为了驱逐外侮、保家卫国,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是为了推翻压迫、实现平等,让深受三座大山重压的劳苦大众翻身做主人;是为了摆脱贫困、创造幸福,让人民都能过上有尊严、有保障的好日子。这份初心,源于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的信仰,源于对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深切关怀,源于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热爱。它超越了个人与家庭的局限,升华为一种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牺牲奉献的集体意志与历史自觉。

在山河破碎的战争年代,无数革命先烈浴血奋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代代共产党人赓续红色血脉,忘我奋斗。敬畏先辈的初心,绝非仅仅停留于对历史的缅怀,更在于将其蕴含的精神内核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弘扬沂蒙精神,就是要投身于“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具体行动。唯有不忘初心,方可告慰历史、告慰先辈;唯有不忘初心,才能谱写新篇、创造未来。

二、敬畏强大的民心:厚植执政根基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最深厚的根基。沂蒙精神体现了党和人民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深厚情谊。在革命战争年代,沂蒙人民用小车推出了淮海战役的胜利,用乳汁救治了受伤的八路军战士,用生命掩护了党的干部。这种党群同心、军民情深的紧密关系,是我们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力量源泉。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敬畏民心,要深刻认识“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兴亡规律、“民心不可违,民利不容侵”的历史教训。中国共产党深知人民力量的可敬可畏,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敬畏民心,首先,党员干部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感同身受,将群众的“问题清单”转化为自己的“任务清单”,以务实举措和扎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其次,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任何将权力私有化、特权化的行为,都是对人民的背叛。第三,党员干部必须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接“烫手山芋”,多钻“矛盾窝子”,磨炼担当作为和解决问题的真本领。

三、敬畏铁一般的纪律:永葆先进本色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离娄上》)在沂蒙精神的诞生发展过程中,正是因为有一支纪律严明、秋毫无犯的人民军队,有无数严于律己、模范带头的党员干部,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和无私支持。敬畏铁一般的纪律,是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也是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敬畏纪律,首先要强化纪律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规守纪,就会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纪律不是束缚干部手脚的枷锁,而是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安全带”。其次,要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失去对纪律规矩的敬畏,必然导致行为失范。党员干部应时刻以党纪国法衡量自身言行,知敬畏、守底线,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第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破窗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政治生态。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不断从沂蒙精神中汲取信仰的力量、人民的力量、纪律的力量,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弘扬沂蒙精神,践行“三个必须敬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将敬畏之心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