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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部分涉企服务收费

近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5月1日起,我市对部分涉企服务收费进行调整,并降低和取消部分服务收费项目,努力打造全省收费最低的营商环境。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深化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意见》《关于降低住房置业担保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取消机动车拓号、机动车驾驶员照相服务收费的通知》和《关于放开旧机动车号牌拆卸服务收费的通知》,对全市工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实行优惠的价费政策。在《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意见》中,明确了对政府定价的测绘收费、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费、消防安全评价收费、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收费、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建筑工程类检验检测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10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除房地产开发项目外,涉及工业、现代服务业的项目或企业,收费单位要实行按国家或省规定收费标准下限的50%收费的优惠政策。降低住房置业担保服务收费,实现全省最低,在现行住房置业担保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执行标准为:5年以下(含5年)担保费率0.4%;5年至10年(含10年)担保费率0.7%;10年至20年(含20年)担保费率0.9%; 20年以上担保费率1.1%。取消机动车拓号、机动车驾驶员照相服务收费,放开旧机动车号牌拆卸服务费。严格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项目及收费一律予以取消。据统计,仅取消机动车拓号服务费这一项,一年就可减少收费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