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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三个突破

2015年我市先后两批调整取消下放了86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我市主动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在制度建设、流程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三个方面实现了突破,部门单位工作重心逐步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

制度建设上实现突破,初步建立规范的政策体系。结合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我市分类制定了496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并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临政办发〔2015〕31号),对全市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4556”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即明确四个阶段任务、健全五类监管内容、创新五项监管措施、完善六个方面保障机制。截至目前,44个市直部门单位全部制定出台了本行业系统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和办法,在法制部门备案编号,以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12个县区也印发了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全市初步建立了统一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政策体系。

流程监管上实现突破,推动审批管理的规范化。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制度,将全市96.7%的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在国土等重点部门探索实行了“审管分离”新模式。组织45个市直部门单位和12个县区逐项编制完成了266项市级和2638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清理规范了市县各类审批要件、环节等近千项,有效规范了审批流程,全面加强审批运行的标准化监管。加强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编制完成并公布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取消了11项法律法规依据不明确的收费事项。印发了《关于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临政字〔2015〕102号),从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放开中介服务市场、推进中介服务机构脱钩、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和提高中介服务质量等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服务,着力解决审批时限长、前置条件多、审批环节多等难题,实现对行政审批的全流程监管。

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重点领域监管上实现突破。以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为抓手,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商城管理等重点领域,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突出监管创新。在环保监管方面,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充分利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了环境与污染源的智能感知监控网络,变末端监控为全过程监控,开启了环保监管新模式;食品药品监管方面,通过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商城监管方面,坚持宽进严管,构建了信用约束新型监管方式,探索实行提前告知、数据比对、实地检查、后续处理“四步检查法”,强化了“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