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经完成《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研究起草工作,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前,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自2015年8月1日起,我市被依法赋予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是我市城市管理领域内的首个立法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优化人居环境、保护生态资源、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条例》共六章、六十五条,包括总则、城乡规划制定和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市民可以通过临沂市法制网通知公告栏查询《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等相关信息。(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