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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8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将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影响面广的8个决策事项纳入201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过目录管理方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是我市破解实践中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认定难的有益尝试。

这8个事项中,规划编制类事项6项,分别是《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临沂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临沂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5-2020)》、《临沂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临沂市森林防火十三五规划》、《临沂市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民生政策类1件,即《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预决算类1件,即《财政预决算编制》。

此外,《通知》还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前,市政府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将该方案交市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市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