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8月份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8月份以来,市环保局继续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起,其中已立案查处7起,其余3起环境违法行为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7月28日至9月30日期间,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对涉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医药制造、农药制造、电池制造、造纸、金属表面处理、涉重金属、焦化、建陶、涉废酸、涉废碱、纺织印染、机械制造、车辆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2014年以来环保部、省环保厅及市环保局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环境风险突出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危险废物产生、倒卖、运输、倾倒、非法利用处置等各链条的实际操作者、牟利者的刑事责任。目前,专项行动正在持续。
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山东鼎铭铝业有限公司
属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刘洪亮;
违法行为:拒绝检查、固体废物存贮不规范;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费县六和化海食品有限公司
属地:费县;
法人代表:卜庆军;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山东金宝诚管业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吴锋清;
违法行为:废酸储罐未设危险废物标识;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临沂金正阳管业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胡顺珍;
违法行为: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危险废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山东金源管业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沈金涛;
违法行为: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危险废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临沂市正茂皮革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郭长青;
违法行为: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危险废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汇力机械有限公司
属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杜力;
违法行为:酸雾吸收塔破损,导致含酸废水渗漏到雨水管网,并用氢氧化钠倒入雨水管道进行中和;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