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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与首批7家社会中介机构签订预算绩效评价委聘合同

为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出台了《临沂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临财绩〔2016〕1号),积极探索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将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临沂分所等7家社会中介机构纳入预算绩效评价机构库管理,并签订了委聘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实行规范性管理。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