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做好中小学防溺水安全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天气渐热,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时期。《通知》要求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层层抓好落实,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要强化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确家长的监护责任。
《通知》指出,各县区教育部门、学校要积极会同综治、公安、城管、水利、安监、气象以及街镇等部门单位,做好对学校和居民周边地区的河流沟渠、山塘水库、公园人工湖、工地积水形成的坑塘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监测、避险、预警等工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凡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因不及时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