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慈善事业,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对今年慈心一日捐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驻临部队,中央、省属驻临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民营企业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鼓励离退休职工参与捐赠活动。《通知》还对捐赠数额、捐赠方式、捐赠用途等作出规定。盈利单位捐赠不少于1天的利润,机关和事业单位可捐赠节约的办公经费。捐赠活动由各县区、各系统或主管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原则上以接收资金为主,各县区慈善总会负责当地捐赠款物的接收。城乡居民可设立互助基金、个人(家庭)小额冠名基金;企业可设立定向冠名慈善基金,开展专项救助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依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此次慈心一日捐活动捐赠款物,50%用于市级慈善基金的设立,另外50%用于全市脱贫攻坚和慈善救助项目。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