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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hbj/2020-0000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办公会 | 发布日期 | 2019/12/0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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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恩坤同志在905会议室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相关县级干部、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研究9家达到绿色标杆创建要求企业最终核查情况、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9家达到绿色标杆创建要求企业最终核查问题 会议指出:8月9日《临沂市生态环境绿色标杆企业创建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以来,组织申报和公布了三批共105家企业。按照《临沂市生态环境绿色标杆企业创建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申报绿标创建企业由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初审通过后,报市局大气生态环境科,由大气科组织行业组、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核查组,开展绿色标杆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已核查15家企业,其中能达到绿标创建标准的有9家。 会议确定:兰山区临沂兴华包装有限公司,罗庄区临沂富中机械有限公司、临沂旺利达彩涂有限公司、临沂市国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郯城县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沂南县沂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临沂聚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县山东雷沃传动有限公司,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为绿色标杆企业。 会议要求:一是绿色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时享受的是市级权限内的豁免。二是要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创建活动。三是要建立退出机制,加强管理。 二、关于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夯实责任。在征求各科室意见后将整改责任分工以局正式文件下发,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要认真梳理前期工作情况,加快推进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实行按月调度,各科室明确具体负责人,每月底上报整改进度。四是整改任务完成后,由责任科室及时组织验收销号。 列席会议的有:张雪原、郭富永、王小燕、侯明、冯军杰、周荣刚、王延华、李健、赵永欣、张兰杰、王惠勇、徐婧、李墨爱、张正芝列席了相关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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