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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xzspj/2019-0000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指南 发布日期 2019/08/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或本单位政府网站(http://xzsp.liny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责

主要包括:本单位主要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三)管理公开

主要包括:本单位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财政预决算信息;人事任免事项,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信息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相关行政审批公示公告、常用表格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1)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xzsp.linyi.gov.cn

(2)本单位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本单位在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单位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单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xzsp.linyi.gov.cn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3.办理流程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4.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3月-10月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11月-2月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办公电话:8771757 传真:8770727

电子邮箱:lysxzspfwj@ly.shandong.cn。(电子邮箱用于工作交流或意见征集,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请使用在线申请渠道)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3月-10月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11月-2月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办公电话:8771757 传真:8770727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临沂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附件1.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临沂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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