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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05339296/xumb/2019-000002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公开目录 | 部门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8/03/0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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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我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我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临沂市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畜牧局网站(http://xm.linyi.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临沂市畜牧局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502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我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临沂畜牧 主要包括:畜牧概况、产业发展、支撑保障、畜产品质量监管、畜牧业发展历程。 (二)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我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联系方式等。 (三)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我局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我局名义发布或者我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进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涉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我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我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xm.linyi.gov.cn 我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⑴ 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⑵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期限为2 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络公开。 2.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提出申请 向我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沂畜牧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要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⑴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⑵ 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我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xm.linyi.gov.cn。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我局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必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 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我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 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人可向我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沂市畜牧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502室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市政府公布的市直机关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0539-2966000 传真:0539-2966030 电子信箱:sxmjbgs@ly.shandong.cn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沂市畜牧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502室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市政府公布的市直机关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0539-2966000 传真:0539-2966030 电子信箱:sxmjbgs@ly.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9-2966029;传真:0539-2966030;电子邮箱:sxmjbgs@ly.shandong.cn;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502室;邮政编码:276000;接待投诉时间:市政府公布的市直机关作息时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1. 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 临沂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1: 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临沂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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