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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sfj/2020-0000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9/08/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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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sfj.liny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情况;领导分工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市政府发布、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人民调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管理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sfj.linyi.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临沂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sfj.linyi.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博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局办公区域设有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特殊规定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临沂市司法局办公室)查阅。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各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沂市司法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7020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14196 (2)邮政寄件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临沂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539-8314196 (3)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临沂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互动与在线服务”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的在线服务功能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信息公开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沂市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市政府公布的市直机关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0539-8314196; 传 真:0539-8122990 电子信箱:lyssfj@ly.shandong.cn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临沂市司法局 2019年8月28日 |
附件【临沂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附件【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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