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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5-000021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图文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8-15 |
文号 | 临办发〔2025〕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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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印发《临沂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依据 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了全面部署。4月30日,我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5月19日,山东省印发《关于加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省措施”),着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国家和省政策措施,增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我们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 二、起草原则 《若干措施》起草过程中,一是坚持上下贯通,全面梳理国家、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政策,汇总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文件汇编》,结合临沂实际,科学抽取政策元素,确保政策顺承接续、落地见效。二是坚持开门问计,组织开展7次座谈会,与100位民营企业家深入交流,专题征求企业家协会意见,全面了解民营企业面临的困境及政策诉求。赴江阴、义乌、杭州等民营经济强市,学习先进经验,合理吸收转化。三是坚持可感可及,突出实招硬招,杜绝空话套话,重点从“真金白银”的投入、合法权益的保障、权限规则的突破、涉企服务的优化等方面发力,拿出可兑现、可操作、“直达快享”的务实举措,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政策红利。 三、与上级政策异同点 相同点:《若干措施》与《省措施》都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根本遵循,聚焦要素资源保障、合法权益保护、营商环境优化等民营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务实举措,政策支持方向具有较强的一致性。 不同点:《若干措施》是在系统学习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基础上,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紧密结合临沂发展现状起草形成,采用了与省不同的框架结构,更契合临沂发展需求,更凸显地方特色。与《省措施》相比,重点突出以下工作:一是突出人才引育,专设“强化民营企业高端人才供给”章节,聚焦人才“引、育、留”全链条,进一步放宽人才政策支持范围,推出实实在在的支持措施,强化人才供给,厚植人才沃土,让企业引才不难、用才无忧;二是突出商城出海,商贸物流是临沂的金字招牌,《若干措施》围绕鼓励商城国际化人才培育、助力企业开拓新市场、为出海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等制定了多条举措,着力推进商城出海、企业出海进程,推动全市外贸工作提质增效;三是突出企业家激励,通过每年召开临商大会,发布临沂市企业“凤凰榜”,定期评选“青蓝接力 薪火传承”代表等创新举措,树立行业标杆,满足企业家荣誉期许,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营造尊商重企浓厚氛围。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由加力要素保障、提升科创实力、强化人才供给、支持开拓市场、优化发展环境等5大类、25条措施组成。加力要素保障方面共4条,主要聚焦融资、土地、环境容量、能源供给等方面强化要素保障。如小微企业单项污染物新增年排放量低于一定标准,环评审批免提交总量来源说明。提升科创实力方面共4条,主要对高能级平台建设、企业梯度成长、转型升级等进行奖励扶持。如对新认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一次性最高奖励200万元。强化人才供给方面共4条,主要对创新载体、高级人才、技能人才、服务机构等进行奖励支持。如对民营企业从市外新引进年薪60万元以上或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职业经理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万元。支持开拓市场方面共5条,主要是对海外平台建设、境外经贸活动、涉外商事服务等进行奖励支持。如对新建国际贸易选品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共8条,主要聚焦政策直达、信用修复、涉企检查、清欠账款等进行服务保障。如对重点服务的民营企业,点对点优先保障土地、金融、技术等要素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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