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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xtmlwh-/2016-052001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15/08/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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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佃余、王傢玉、华洪、郑发祥、刘景太、高明因已达到担任现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决定: 接受张佃余辞去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王傢玉辞去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华洪辞去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郑发祥辞去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刘景太辞去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高明辞去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依照法律规定,报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接受辞职后,张佃余、高明的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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