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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83500865/zfgjj/2025-0000247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公开目录 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3/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共有35名委员,2024年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一次,审议通过《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报告》《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决议》和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8个科室,13个分中心。从业人员99人,其中,在编76人,非在编2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2940家,净增单位1578家;新开户职工7.14万人,净增职工1.07万人;实缴单位17276家,实缴职工74.80万人,缴存额121.4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5%1.45%5.15%2024年末,缴存总额1015.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9%;缴存余额417.74亿元,同比增长11.6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有8家。

(二)提取2024年,23.7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7.81亿元,同比减少1.5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4.09%,比上年减少4.36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597.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9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双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8万笔53.86亿元,同比分别减少38.64%39.10%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7.77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16万笔810.27亿元,贷款余额341.13亿元,比上年末分别增加4.31%7.12%1.8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1.66%,比上年末减少7.8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有8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140871118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76298.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53622.1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本中心无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中心无项目贷款业务。

(四)购买国债2024年,本中心未购买国债。2024年末,国债余额0元。

(五)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3.28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63.9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9.37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1.66%,比上年末减少7.8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120692.19万元,同比增长7.53%。其中,存款利息14230.9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6461.2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68829.00万元,同比增长12.7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0218.73万元,归集手续费3385.4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224.79万元,其他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51863.19万元,同比增长1.28%。增值收益率1.30%,比上年减少0.1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41.1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822.06万元。

2024年,上交当年财政管理费用2041.1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130.85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118.6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7049.4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2228.03万元,同比降低4.62%。其中,人员经费1664.07万元,公用经费108.88万元,专项经费455.0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118.65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中心无项目贷款业务。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84%,国有企业占14.66%,城镇集体企业占6.11%,外商投资企业占1.5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0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9%,灵活就业人员占0.48%,其他占2.82%;中、低收入占99.36%,高收入占0.6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3.73%,国有企业占9.09%,城镇集体企业占10.79%,外商投资企业占1.9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7.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3%,灵活就业人员占0.28%,其他占4.65%;中、低收入占99.91%,高收入占0.0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6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65%,租赁住房占3.57%,离休和退休占23.7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占4.93%,其他占1.50%。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1%,高收入占0.7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57.33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1.63%,比上年末增加1.4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1951.9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33%90-144(含)平方米占51.28%144平方米以上占45.39%。购买新房占57.0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42.9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4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5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 岁(含)以下占38.29%30-40岁(含)占45.89%40-50岁(含)占12.82%50岁以上占3.0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0.5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48%;中、低收入占99.06%,高收入占0.94%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中心无项目贷款业务。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9.15%,比上年减少36.4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情况

1.加大租房提取力度。20248月,中心出台《关于提高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的通知》,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职工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每户12个月房租提取限额由10368元(864/月)上调至21600元(1800/月)。

2.支持职工首次贷款政策。20248月,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贷款额度核定标准,符合贷款条件的我市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将申请前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412月新设立沂河新区分中心,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正科级规格,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业务。

增加1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为恒丰银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调整缴存基数。根据临沂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2024临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430元,从202471日开始执行,各缴存单位一律不得突破上限缴存。2024临沂缴存职工的最低月缴存基数为:市辖区2010元,九县1820元,缴存比例上下限范围仍为5%-12%

2.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推出报账式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提取政策。202411月,中心印发《临沂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实施办法》,尚未结清纯商贷的本市缴存职工,通过签约方式委托公积金中心,逐月根据商业银行共享商贷上月偿还数据,提取住房公积金。

3.调整贷款政策。20243月,中心出台多项贷款政策,优化了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高品质住宅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限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万元。规范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收款人账户: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一律发放至商品房项目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024518日,中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下调至2.35%,五年期以上下调至2.85%。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下调至2.775%,五年期以上下调至3.325%5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的仍执行原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20251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20248月,中心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新购普通自住住房为房屋所在县区唯一住房的或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已经出售的,可按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202411月,中心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上调至7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上调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贷款额度上限在此基础上浮30万元。即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限100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限13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万元。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9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120万元。上述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5131日。

)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优化公积金政务服务工作。中心已累计开通14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方便了职工异地办理公积金业务。在50家银行网点全面推行公积金贷款便民服务点,实现了九县三区全覆盖,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2024年,银行便民服务网点共发放公积金贷款443423.32亿元。

2.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20249月,中心牵头联合市自规局等六部门印发《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办理环节由4个减至1个,申请材料由14项减至7项,办理时限由21天减至5天,圆满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改革。同时,中心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临沂市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施方案》、《临沂市退休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破产信息核查等一件事高效实施,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数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发布22个住房公积金政务标准化服务事项,截至目前已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4393次。二是落实省政府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等工作,全年共上线各类接口8个,接口调用量5933次。三是上线智能客服i,为职工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咨询服务,访问量达2.3万人次、问题咨询量7.37万。

2.减证便民持续推进。一是通过用户授权调用电子证照、电子合同和婚姻、民政等各类共享数据,实现购房提取公积金各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更深层次减证增效,今年以来共办理购房提取8936人次、94261.04万元。二是通过与不动产部门等单位数据共享核验,实现在缴存地无房的缴存职工租房提取秒批秒办,上线以来共提取4717人次、2792.07万元。三是上线报账式月还商贷服务,实现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签约后无证明按月扣划,上线后已签约151人次。

3.数据质量显著改善。一是问题数据极大减少,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检核问题发生率降至0.15,数据质量合规率由97.78%提升至98.95%,指标合格率由70.81%提升至86.42%。二是通过对11个统计指标一致性进行深入整改,质量评分大幅提高,得分由年初的69.68分提升至20241293.72分。

4.业务系统稳定运行。持续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1次,通过等保三级测评,常态化修复安全漏洞,切实筑牢稳定可靠的数字安全防线。

5.全国住房公积金高效互通互联。2024年,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持续稳定对接住建部结算应用系统、数据平台,数据上报、异地转移接续全年无超时,按时报送征信数据,顺利完成年度结息。

)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市直服务大厅获得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内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集体,1名同志获得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个人,1名同志获得“2023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4年中心受理执法案件16件,未实施行政处罚,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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