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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mzj/2019-0000029 发布机构 临沂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 2020/04/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办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条件
办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条件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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