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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648516507/ybj/2025-000007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
文号 | 临医保发〔2025〕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5〕6号文件落实《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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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医保发〔2025〕6号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5〕6号文件 落实《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直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以下简称《目录》)包括医疗机构制剂和省增补中药饮片两部分,其中我市医疗机构制剂47个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马前祛湿胶囊、腰腿康胶囊2种调出医保支付范围,为保障用药连续性,设置过渡期,2026年12月31日前医保基金可继续支付。 二是《目录》中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5%,支付标准详见附件。《目录》中传统中药饮片按甲类药品管理,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精制中药饮片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5%。 三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生产和使用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制剂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向市医保部门备案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主动登录国家医保局动态维护平台,在线上维护医疗机构制剂信息获取国家医保编码,并在两定平台提交使用需求维护支付政策后使用。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报告。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附件【临医保发〔2025〕6号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5〕6号文件落实《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的通知.docx】 附件【临医保发〔2025〕6号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5〕6号文件落实《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全市医疗机构制剂支付标准目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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