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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4-000007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媒体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文号 | 临政办字〔2024〕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媒体解读:助力乡村振兴的人才引擎与政策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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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辛集镇房庄子村党支部书记谢吉海向来往客商介绍当地农产品。(资料图片)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沂蒙“四雁”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新时代人才工作理念,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该办法所称沂蒙“四雁”人才,是指在农业生产一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这类人才需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强烈的社会担当意识以及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每年,临沂市将选拔不超过100名的沂蒙“四雁”人才,支持期限为4年。这一举措不仅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也进一步激发了农村人才的创新活力。 从选拔范围来看,沂蒙“四雁”人才涵盖了高素质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三大类别。其中,高素质农民包括在种植、养殖等农业领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人才;社会服务型人才则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涉农电子商务从业者等;技能带动型人才则涵盖了生物育种、智能农业等领域的科技带头人。这一多元化的选拔范围,确保了沂蒙“四雁”人才选拔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在选拔条件上,沂蒙“四雁”人才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并具备专业特长或一技之长,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同时,选拔过程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选拔出的人才真正具备实力和潜力。 在待遇与政策扶持方面,沂蒙“四雁”人才在支持期内将享受市政府每月500元的津贴,并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库。此外,临沂市还将加大对沂蒙“四雁”人才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包括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向由沂蒙“四雁”人才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这些举措不仅为沂蒙“四雁”人才提供了物质上的保障,也为其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此外,该办法还强调了加强工作评估、实行动态管理以及加强指导服务和舆论宣传等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沂蒙“四雁”人才在支持期内能够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通过加强指导服务和舆论宣传,为沂蒙“四雁”人才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综上所述,《沂蒙“四雁”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临沂市农村实用人才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力推动临沂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贡献重要力量。 (在临沂客户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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