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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648516507/ybj/2021-000009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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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医疗保障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正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统一部署和市医保局《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下半年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安排,现就开展2021年全市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抽查涉及全市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抽取,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开展检查。检查对象名单由市医保局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并派发各县区医保局。 (一)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的检查:计划编号:37130020211330,事项名称: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任务编号:371300202109141263 (二)对定点药店的检查:计划编号:37130020211336,事项名称:对定点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任务编号:371300202109141361 二、检查事项 采用现场检查方式,全面检查抽取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2020年以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重点查处: (一)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重复检查、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和无指征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以及虚假住院、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二)定点药店: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完成时限。各县区医保局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通过工作账号登陆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获取检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合理安排开展现场检查时间,于9月30日前完成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形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报告报市医保局基金监督管理科协同邮箱。 (二)强化结果运用。各县区医保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强化协议违约处理,综合运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暂停结算、约谈、罚款、暂停或解除协议,吊销执业资格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增通报批评等手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及时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对违规收取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注重工作成效。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两库一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抽查工作机制。抽查检查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规范开展检查,认真填写抽查事项检查表格,不断提升检查的法治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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