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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gtzy/2021-00001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登记财产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关于不动产登记全面启动“无纸化”办理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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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临沂市不动产“慧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1) 5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现就我市不动产登记全面启动“无纸化"办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自2021年9月28日起,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全 面启动“无纸化"办理,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线上、线下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再留存纸质申请材料,原颁发的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证、土地证等)不再收回,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告作废。 二、 登记业务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可登录“爱山东"APP 或临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http://lll.17.193.47/online/index)查看、下载及使用不动产电子证照。如需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可申请免费邮寄或凭有效身份证件到不动产登记大厅领取。 三、 本通告事项在临沂市本级范围内实行。 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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